为持续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,推进清洁供暖,确保本市冬季取暖安全,市建委供热办将严格执行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(2017—2021年)》,逐步提高清洁取暖率,坚持清洁燃煤集中供暖,因地制宜利用电、天然气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供暖,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方式;对现有热电厂、工业企业余热深度挖潜,优先使用实现超低排放的热源供热;研究制定清洁能源取暖价格政策;加快城镇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,在落实气源、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的前提下,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。
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。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。持续优化供热布局。加快供热管网建设,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。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,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,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。2018年,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。2019年,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。2020年底前,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要求,在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,燃煤锅炉和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电厂全部关停整合。
2018年,拆除市级以上工业园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49台,取缔2014年以来新注册的265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。2019年,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,扩大实施范围,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/小时(或14兆瓦)及以下燃煤锅炉。到2020年,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外,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20蒸吨/小时(或14兆瓦)及以下燃煤锅炉要予以淘汰。
逐步开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,2018年启动泰山热电和北海热电超低排放改造,2019年完成香海热电等企业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,2020年完成全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。半岛晨报、海力网记者岳宇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