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接通了天然气,企业还在使用燃煤锅炉。企业使用淘汰锅炉,将面临20万元的罚款。昨日,市大气办通报近期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企业和工地名单,其中违法使用淘汰锅炉的行为有所反弹。有企业注销燃煤锅炉半年后,并没有拆除相关设施,还不定期燃煤冒出滚滚浓烟,污染周边环境。
7月8日至7月13日,市大气办督查组前往茶山、大岭山、道滘、东城、东坑、高埗、厚街、寮步、麻涌、南城、清溪、沙田等12个镇街,对51个涉气污染源进行“回头看”。其中,6个单位没有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,出现违规违法使用锅炉、VOCs废气偷排直排、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治“六个百分百”等问题。
7月11日上午,在沙田镇东莞永亨织带有限公司,市大气办督查组看到,厂区里天然气的输气管道、天然气锅炉、废气处理等配套设施齐全。不过,正常生产期间,天然气锅炉各项指示灯处于关闭状态。督查人员进入锅炉房,一台15蒸吨的燃煤锅炉还完好无损地摆放着,连接的管道也没有拆除,锅炉车间外的院子里,堆放着四五吨煤炭。
经核实,今年1月份,东莞永亨织带有限公司就注销了燃煤锅炉。该企业负责人解释称,厂内已正常使用天然气,但有时气压不足。为了不耽搁生产,没有拆除燃煤锅炉,“作为补充能源”。面对企业负责人的“辩解”,督查人员指出了企业违法事实,并责令企业拆除燃煤锅炉,停止环境污染行为。
督查人员卢锐泉告诉记者:“企业使用淘汰锅炉,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。”对于企业反馈的天然气气压不足情况,将督促能源供应单位及时处理,保障企业正常生产。目前,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,已移交沙田镇大气办作进一步核实处理。
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,东莞全市区域已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,燃煤燃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取得突破性成效,已淘汰657台高污染锅炉,部分企业还拿到了锅炉淘汰补贴。从督查情况来看,还有部分企业抱有侥幸心理,仍在不定期使用高污染锅炉。市大气办督查组将持续进行“回头看”,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。一经查实使用淘汰的高污染锅炉,将顶格处理,罚款20万元。
文/ 记者 周桂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