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叶晓彦)西城区泰然居小区一锅炉工私接管道偷盗了价值4万多元的燃气,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这也是本市根据6月出台的《办理盗窃燃气、破坏燃气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》审理和判决的首例案件。
去年冬季供暖期间,市燃气集团通过远传平台对泰然居小区用气量进行数据分析时,发现异常情况。随后,市燃气集团稽查队员对该小区进行上门排查,在地下三层表房通风井内,查获一条私接的管线。这条管线绕过燃气表,直接进入了地下二层的燃气锅炉。
锅炉工褚某交代,去年11月,他用从五金店买来的一根金属软管,在锅炉房的燃气总管道旁边又通了一条管道,绕过燃气表再接回总管道。这样一来,两条管道同时走气,但燃气表只能记录一条管道的燃气数据。经调查核实,褚某私接管道盗窃了价值4万余元的燃气。
检察机关以褚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褚某采用打孔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燃气设备,危害公共安全,应当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,并向北京燃气集团退赔燃气费和管道修复费用共计5万余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