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天气逐渐转寒,供暖也开始成了人们关心的问题。近日,西安市南稍门附近的大话南门小区住户发现,楼下贴出了暖气涨价的通知。
从5.8元涨到6.3元
几千户居民将受影响
“物业擅自涨暖气费,谁来管?”大话南门小区一位住户反映说,小区供暖自备烧天然气锅炉,这两天物业贴出通知,今冬暖气费每平方米由以前的5.8元涨为6.3元。以10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,之前4个月暖气费时2320元,涨价后就成了2520元,涨了200元。住户质疑说,小区几千户上万居民,暖气费涨价涨多少就物业说了算吗,有没有部门来监管?
10月19日上午,华商报记者在该小区4号楼电梯间看到,这里张贴有一份“大话南门小区2018-2019年冬季供暖收支决算情况公告”。
公告中说,根据核算,2018年至2019年供暖亏损394655.70元。公告中分析了小区供暖中存在的几个问题:供热面积25万多平方米,住户3300多户,楼栋较多,供热管网过长容易造成热流量损失;空置率达35%—40%,小区自备锅炉的供暖成本是根据小区的情况决定的,如果供暖人数少就会加大供暖成本;因空置率高,部分业主出现蹭暖行为,导致整栋楼用热率降低,无形中增加了供暖成本。
因此,公告中提出了针对解决方案,根据供暖收支决算情况,调整今冬供暖单价为6.3元,每平方米增加0.5元。根据空置率较高、蹭暖现象,为维护正常供暖业主利益,将供暖基础运行费调整至50%。
公告中还附有供暖费用支出明细,列有天然气、锅炉工、水电费、维修费、锅炉折旧等支出,标明还有大约204万元供暖费未收回,全部收回后亏损39万多元。并称业主如有疑问可前往物业咨询。
物业还贴了一份补充说明,称6.3元为预算,供暖结束后多退少补,结余款项补贴至今后的供暖中。
4号楼一位住户对记者说,去年冬天家里温度还可以,约有18度,最近大家都在议论暖气费涨价的事情。“不能是一言堂,物业说涨多少就多少吧。”
物业称24小时供暖成本高
供暖不能导致亏损
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,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,对于暖气费的问题,他们说小区是自行购买天然气供暖,供热面积大,24小时供暖,成本比较高,相对于周边小区,此前的5.8元属于较低的价格。
“物价局文件规定了,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,我们也提前进行了公示。”工作人员说,之所以调价,是因为企业不能亏损,否则就撑不下去。公告张贴后,也有业主来提意见,同时也有业主表示理解,物业还在征集意见中。如果大家反对调价,只能考虑将供暖问题交给市政来解决。
3月16日起,西安居民用气一阶销售气价由每立方米1.98元调整为2.07元。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,包括学校、幼儿园、养老福利机构、城镇社区居委会、小区自备锅炉采暖、市政集中采暖,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,气价在第一阶梯终端价格基础上加0.02元/立方米,标准为2.09元/立方米。
之后,由于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、省内管输价格自调整,西安市天然气配气价格同步调整,具体销售价格下调0.02元/立方米,根据西安市发改委通知,自2019年4月1日起,居民用气一阶气价2.05元/立方米,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2.07元/立方米。
尽管对于居民气价,此次天然气价格只有几分钱的调整,但对于用气量大的自备锅炉供暖小区,天然气成本也有略微上涨。
自备锅炉供暖涨价物业说了算吗
必须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
那么,自备锅炉小区物业要调整暖气费,是否自己说了算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
根据西安市物价局《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市物发[2016]117号)文件,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,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。供热单位应将拟定的供热价格方案与业委会(或有相同职能的其他社会组织)进行充分协商沟通,形成一致意见。没有业委会的居民小区,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入户、问卷等方式征求业主(用热人)对供热价格方案的意见,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(用热人)同意、签字。供热单位与业主(用热人)双方就供热价格方案难以协商一致时,根据《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。
西安市物价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曾明确表示,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价格主要把握住三个环节:成本核算、价格协商、公示价格。居民小区制定或调整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应遵照公平、公开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实行成本核算、协商公示制度。如果业主和供热单位就供热价格难以协商一致时,有两个解决办法,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,也可以向所在区物价部门举报。